关于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告
来源: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18日
尊敬的客户:
为更好地提供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我行拟调整保函业务收费标准并进行规范公示。现将本次调整情况公告如下:
编号 | 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 服务内容 | 定价形式 | |
SC01002 | 保函 | 全额保证金 | 保函金额*0.2‰*月数,不足200元按照200元收取 | 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 | 市场调节价 |
敞口保证金 | 敞口金额的3‰-4‰按月计收手续费,其中:不动产抵押担保、上市公司保证、国有企业保证担保按保函金额的3‰*月数计收,非关联第三方企业保证担按保函金额的3.5‰*月数计收,其他方式按保函金额的4‰*月数计收。不足一月按一月收取,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 |
本次公示自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止,我行将自2023年11月19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。
如有疑问,请与我行营业网点联系或致电025-57210552咨询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8月18日